湘国资文明委〔2020〕1号
关于评选省国资委系统2020届文明单位
(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的通知
各监管(控股、参股)企业:
为充分展示国有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持续深化我委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湖南省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2020届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的通知》(湘文明办〔2020〕6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对省国资委系统2020届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实行独立核算、建有党的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公司,可参与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评选。届期内的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可参与省属监管企业文明标兵单位评。唤炱谀诘氖∈艏喙芷笠滴拿鞅瓯ノ,可参与湖南省文明单位评。唤炱谀诘暮南省文明单位,可参与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评选。
2、凡模范践行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企业员工家庭,可参与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家庭评。坏赖履7、时代楷模、“中国好人”、“湖南好人”、最美家庭、最美人物、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最美志愿者、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优先推荐。省国资委文明办将根据省文明办分配的湖南省文明家庭名额从评选出的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家庭中择优选。ㄎ拿魑夂笙蚴∥拿靼焱萍鍪∥拿骷彝ズ蜓∶。
3、2014届湖南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自动消失,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同一类别的荣誉称号,不得申报更高一级荣誉称号;2014届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自动消失,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同一类别或更高一级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按照《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评选和管理办法》、《湖南省文明家庭评选和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推荐申报。推荐单位考评严格执行《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测评细则(2020年版)》(省属监管企业文明(标兵)单位参照该测评细则对标对表执行)。
各企业要把疫情防控期间针对性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和推荐标准,对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不坚决、不到位、慢作为、不作为出现重大问题或舆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不得推荐。
2019年1月1日以来,有《湖南省文明家庭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七条所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参评文明家庭。2019年1月1日以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参评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
1、单位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违法或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3人以上(含3人)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事故、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刑事案件、环境事件、:野踩蜕缁嵴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严重毒品问题、影响恶劣或大面积涉黄涉赌案件、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事件;
3、单位主要领导(或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评选名额
1、省文明单位:16个;
2、省文明标兵单位:5个;
3、省文明家庭:2个;
4、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48个;
5、省属监管企业文明标兵单位:12个;
6、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家庭:8个。
四、评选办法
1、申报要求。各企业要认真组织推荐,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的推荐应向基层倾斜;省外分子公司不作为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推荐对象。集团负责本单位系统内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的推荐,并在征求集团纪检监察、法务等部门的意见后提交总体推荐报告。
2、申报方式。申报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企业,应征求集团公司党委意见后向省国资委文明办提出申请,再由省国资委文明委向省文明委推荐;申报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企业,应征求集团公司党委意见后向省国资委文明委申报;申报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家庭的,应征求所在社区和所在企业党组织意见。
3、材料报送。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0年7月17日前报省国资委文明办。除文明家庭以外,所有申报表需在表头加盖申报单位行政公章。上述材料电子版和文明家庭的全家福彩照1张(JPG格式,不小于2M),一同报送至电子邮箱:287240567@qq.com。推荐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得替补。联系人:盛伟,联系电话:0731—82211488。
4、评选程序。申报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省文明家庭的,由省国资委文明办组织考察,省文明办按一定比例抽查;申报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家庭的,由省国资委文明办组织考察。省国资委文明办就“负面清单”(或“一票否决”)问题,征求驻委纪检监察组、监督处、安全维稳处等处室意见,进行资格审核。省国资委文明办综合推荐名单和审核、考评情况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委党委会审议;对于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由省国资委文明委向省文明办推荐审议通过单位;对于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公示后,报委文明委领导批准。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和文明家庭,由省文明委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并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评选出的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和文明家庭,由省国资委文明委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并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1.湖南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申报表
2.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申报表
3.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家庭申报表
湖南省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附件1
湖南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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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文明单位 □文明标兵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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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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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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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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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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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荣誉 |
示例:×年×月,被××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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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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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申报“文明标兵单位”请注明省文明单位届次。
2.创建成效简介包括:①单位基本情况;②2019年主要业务指标情况;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附件2
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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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文明单位 □文明标兵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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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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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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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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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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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荣誉 |
示例:×年×月,被××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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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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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党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国资委文明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申报“文明标兵单位”请注明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单位届次。
2.创建成效简介包括:①单位基本情况;②2019年主要业务指标情况;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附件3
省属监管企业文明家庭申报表
家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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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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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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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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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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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市级以上荣誉 |
示例:×年×月,被××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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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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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社区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国资委文明委 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湖南省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印发